|
|
|
|
|
授課名師:孟律師老師
|
授課科目:證券交易法(證券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師資介紹 |
孟律師對於證券交易法具有堅強的學說及理論之基礎,且因從事實務工作之故,並已累積相當的實際承辦案件經歷,對於Law
in Books 與Law in Practice均有深刻的理解與體會;至於課程內容之安排,係以考試為導向進行編排,因此孟律師所講授的證券交易法,可以將考試、學說、與實務等三者進行結合。 |
教學特色 |
- 教學方式:孟律師的教學方式乃是在課堂上以「樹枝圖」的方式、輔以法條,有體系地整理、介紹並講解證券交易法之內容,讓學生於每一次上課都可以清楚認知、瞭解該次課程內容歸屬於證券交易法之體系位置。而「樹枝圖」的筆記內容,則是考生於考前十分鐘想要快速的瀏覽或複習證券交易法的最佳素材之一。
- 教學內容:以考試為導向,進行課程內容之編排,並輔以考題之解答,提醒學生於應試答題所應注意之技巧;在講授的過程中,則會引用現實生活上實際發生的案例,以生活化的方式進行說明,讓學生易於理解證券交易法。另外,因為證券交易法乃公司法之特別法,故孟律師於講課過程中附帶講解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有關的部分,讓學生理解證券交易法何以會有不同於公司法之特殊立法。
- 在教學經驗上,孟律師業已累積相當的教學經驗,不論是法律系的學生或非法律系的學生,都可以經由孟律師深入淺出的講解,較容易理解證券交易制度或證券交易法之運作。
- 因孟律師的上課,相當注重法條的內容,請學生於上課前務必自行準備法典(至少必須包含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
|
授課大綱 |
|
堂數
|
授課綱要
/ 課程簡介 |
1 |
導論、有價證券 |
2 |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含資訊公開制度、公開說明書不實的法律責任) |
3 |
證交法對內部人持股之規範 |
4 |
內線交易(第157條之1) |
5 |
內部人短線交易之歸入權(第157條)、股價操控(第155條)、證券詐欺與資訊
不實(第20條、第20條之1) |
6 |
證交法對發行公司之特別規範(含公司治理、財務、股東會召集、委託書
使用、公開收購股份、公司買回股票) |
7 |
證券商、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市場相關
事業之管理(集中保管劃撥、信用交易);證交法上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證券仲裁;投資人保護 |
8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含境外基金管理) |
9 |
公司法的簡介 |
|
|
老師建議參考用書 |
|
書名
|
作者
|
出版社
|
股市遊戲規則—最新證券交易法解析,二版 |
賴英照
|
作者自版 |
證券交易法,四版 |
余雪明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基金會 |
證券法規,四版 |
賴源河
|
元照出版社 |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演習,增訂五版 |
劉連煜
|
作者自版,元照 |
|
|
|
|